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学生荣誉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工办:
为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度学生荣誉评选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同时促进我院的院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昌商学院各项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和《南昌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06、07、08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评选全过程)
三、荣誉称号的设置: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学习进步奖、卫生先进个人、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特殊贡献奖、道德风尚奖、文明寝室(其中,特殊贡献奖和道德风尚奖由学生个人申报或各系推荐;文明寝室由寝室申报,所在系推荐,学工部组织评选;院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院团委组织。)
四、有关要求:
1、由于存档规范要求,各类登记表、申报表必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而且表上的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2、各项学生荣誉的评选名额见分配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标兵三项荣誉不能重复获得;
3、各系经初步评选后,于
4、各系在上报各项荣誉初评名单时,应使用“Excel”文档格式(标准表样会通过内网传送),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各报送一份(其中纸质材料需加盖本系公章)
五、政策咨询与监督:
院学工部设立荣誉评选咨询、监督电话:3901167,电子邮箱:adyche@sohu.com,师生们对评优评先工作有不同看法,可及时进行反映;对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进行反映,公示期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附件:1、南昌商学院2008-2009学年度各项学生荣誉名额分配表
2、南昌商学院2008-2009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