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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0-29 点击次数:1297 次)

各系学工办: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平均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两个学期原则上均获得一等以上奖学金;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测试成绩合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5、我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平均操行成绩不低于80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过奖学金,且每学期综合测评均位居本班50%以前;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在校建档特困生,无不良消费现象;

6我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平均操行成绩不低于75分;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两学期均无不及格课程;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在校建档特困生,无不良消费现象;

二、奖助名额(各系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

1、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为15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为196名。

3、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为1415名。

三、奖助额度

1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二档和三档,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114前,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表。

2116前,各系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初审,报院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上报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3、学院评选小组进行评审,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其它

1本次上报的推荐材料主要是学生递交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汇总表一定要根据申请者综合情况进行列序,并提供其电子文档。所需表格到学院网站下载。

2、各系要大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的深刻意义,让广大学生积极主动的申请。

3、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和国家助学金不可同时兼得,但可同时申请。

20092010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系别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一档

二档

三档

合计

财会系

3

39

69

138

69

276

经济系

3

38

68

138

67

273

管理系

3

37

68

136

68

272

计算机系

1

14

25

53

24

102

人文艺术系

3

37

66

135

65

266

外语系

2

31

56

114

56

226

合计

15

196

352

714

349

1415

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点击下载):